2024/12/12 《澄清寶珠論》

藏密白玉佛學會/台中五方佛道場


乙二、道抉擇為無我,丙一、真實,丁一、人無我,戊二、破遍計我,己一、破我許為意識宗


「若如是思維勝義三德自性而許執色識時亦有執聲,則應成一切現象亦執著一切之分,或者執聲之時,亦不應執聲,因為一切現象自性即一體故,不會有有時執著與有時不執著也。」~

如果是這樣的思惟,你安立承認勝義的自性或是究竟的實相或是三德的自性,都是同樣一個自性。也就是說,神我、自性都是同一體、同一個自性,所以你承認執色時也有執聲;執聲時也有執色。如果安立、思惟自性是同一個自性,那麼「應成一切現象亦執著一切之分」。如果一切現象的自性就是一體的,你執色的時候,還要想說有這個執聲,是沒有意義的,不需要這樣思惟。

如果是這樣的話,不如就承認一切現象的時候,就有一切之識就好了;要不然就是承認,我執色的時候,執色的現象也是沒有。如果說,我執色時也有執聲;執聲時也有執色,因為自性是一體的。那麼執色的時候,就不需要特別強調或是安立一個執聲,就不用那麼麻煩。要不然,你就承認一切現象的時候有一切之識;要不然,你執色的時候,其他現象就沒有,所以這個時候執聲的現象也沒有,也就是承認~有就是有,沒有就是沒有,這樣比較簡單化。

也就是,你就承認一切的現象有,也就執著一切之分;或者說,你執聲的時候不應執聲,不會變成執聲,執聲識不會變。為什麼呢?因為一切現象自性是一體!所以一切現象的時候,你就說有一切之識;或是一切現象的時候,執聲的時候,沒有執聲,你就如此承認。不會有時候有執著,有時候又說沒有執著,怎麼會這樣呢?這是不會有的,不可能的!

「此義亦不成立:為執色時,若有執聲,則應可見彼者,然持色者,始終無見持聲自性,因為不見彼持聲之性故,如是執聲時,亦不見持色也。」~

所以這邊中觀就破除了他的這個思惟,說此義不能成立。就是說,執色識的時候,如果有這個執聲識的自性,應該有執聲識可以見才對,那為什麼不可見呢?既然執聲識不可見,執色識的時候,為什麼認為有這個執聲識的自性呢?如果有執聲識的自性,那執聲識的自性應該可見才對。換句話說,如果這個法是能見可見的法,那應該可以見才對;但是你可見的法不一定是可見的,有可見的時候、也有不可見的時候,有這兩種,那就矛盾了。可見法,應該就是可以見才對,因為可見就是有,不可見就沒有,所以義上不能成立!

不成立的原因就是:執色識在執色的時候,他認為也有執聲識,因為自性都是一樣的。這樣子就很矛盾,比如說你在執色,就是我的眼識去看這個境的時候,那就是執色識。我的眼識去看到這個境、這個色的時候,如果也有這個執聲識,那我眼識所看到的境、這個色是看得到的,但是聲音是看得到的嗎?並不是!所以執色識的自性是看得見的,但是執色識的時候,你說還有執聲識的話,那執聲識跟執色識是不一樣的,眼識跟耳識不一樣,眼識的功能是看得到的;耳識的功能是聽得到的,不是看得到,所以耳識的聲音你說有沒有辦法成立?沒辦法!

一個是看得到的法;一個是看不到的法,所以在執色的時候,如果有執聲的話,這個執聲是可見的嗎?不可見!因此可見的法叫做有;不可見的法叫做沒有。所以有執色識的時候,這個執聲識也是有的話,那就是要可見才對,如果不可見,你就不能說有。所以,「然持色者,始終無見持聲自性」,持色識它是始終無法見到持聲的自性,是永遠看不到的。「因為不見彼持聲之性故」,所以執色識者是不是執聲識呢?不是!

如果是的話,那就有見,可是持色的時候能不能見持聲呢?不能見!所以眼識是不是耳識呢?不是!眼識所見的就是色;耳識所見的是聲音,所以執色識是不是執聲識呢?不是!因為執色識是眼識,眼識是看得到,耳識看不到。所以你說執色識和執聲識是同一個自性、一體,是沒辦法的!因為執色識根本就不是這個執聲識,所以我持色的時候,不見這個持聲之性。那我持聲的時候,能不能見這個持色之性呢?也不能!所以持聲時不見持色,持色時也不見持聲,都不能!

如伎異狀見。則識即非常。若異樣一體,彼一未曾有。

「又彼謂:「執色時雖未見執聲,然彼識性即一體,猶如一位伎者(歌舞為業之人)午前作天式裝束,午後作夜叉之裝束,如是知聲者,顯現異樣色相之狀而見之矣。」~

從這邊數論的外道又開始說,執色時雖然未見執聲。那麼這個執聲識到底有沒有呢?他前面說有,然後又說沒有。所以執色時有沒有執聲呢?沒有!簡單來講,執色識不是執聲識,所以執色時雖然未見執聲、聽不到聲音。但是執色識跟執聲識是不是一體呢?他又說是一體,執色識和執聲識的自性是一體的。也就是持色時他又說聽不到聲音,那麼為什麼要承認是一體呢?他這邊就做一個比喻:「猶如一位伎者」,伎就是歌舞的意思。好比一個以歌舞為業的人,早上作天式的裝束跳一支舞;然後下午就作一個夜叉的裝束(魔鬼的裝扮)跳一支舞。

他說這是同一個人跳兩種不同的舞,現象上來講,一個是天式的裝束,一個是夜叉的裝束,雖然是不同的裝束、不同的舞,但是同一個人。同樣一個道理,前面是執聲識,然後後面的顯相是執色識,顯現不同的異相、色相,所以執聲識也可以有執色識的現相,因此執聲識跟執色識兩個是一體的,也就是前面聽到聲音,後面就看到色。所以剛剛他就做了一個比喻,就像一個人跳舞,早上是天使的舞,下午是夜叉的舞,但都是同一個人跳的舞。

所以執色的時候,能不能聽到聲音呢?是聽不到的;那執聲的時候,能不能看到色呢?也是看不到,但是這兩個實際上是一體的、自性是一體。雖然我看到色的時候,聽不到聲音;聽到聲音的時候,看不到色,但是實際上這兩個是一體的。他的意思就是說自性是一體的,所以執色識也可以安立為執聲識,執聲識也可以安立為執色識,只是顯現異樣色相之狀而見之矣,所以現象上都可以變化。

「答曰:則彼識即應成非常有,因為捨前者而得餘時故。若已得前者以外之餘事,」~

這邊中觀就說:這樣的話,執色識跟執聲識的識就不是常有。因為首先執聲的時候,執色識就是要先捨棄。比如前面如果是執色的話,那後面執聲的時候,那執聲識前面的執色就要捨掉,你後面才能有執聲識;然後再來有執色識的時候,前面的執聲識也要放棄,你才有辦法執色識!就是說,一開始你看到之後,然後你還要聽的時候、就是執聲識的時候,你必須要先放下捨棄你看到的東西;也就是先看,然後再來聽;聽結束之後,再來看,一定是要這樣的。

所以先執色,然後再來執聲,那執聲的時候,你執色識不是就要先捨棄你才有執聲嗎?那請問執色識、執色法是什麼?是無常法!因為已經變成無常了。執聲時,這個執色法也已經無常空性了,所以你前面放掉,要見後面的時候,前面的已經無常空性了,所以這個是有問題的。所以彼識,就是執色識跟執聲識,你前面是執色,後面是執聲的話,那你執聲時,執色已經無常了,所以執色是非常有、是空性的;同樣的,前面執聲,後面執色的話,執聲是非常有,也是空性的,結論都是一樣的。

因為「捨前者而得餘時故」,因為你捨前面的執色識,然後才得後面的執聲識。同樣的道理,你前面是執聲識,後得無常之後,你後面才是執色識!所以它們不可能是一條線,它是不常法,不可能不變的,只是一個暫時的。執色捨完之後,然後得這個執聲,這是一個暫時的而已,是不常法!基本上來講,執色的時候,執聲識是還沒有得的,執色識沒有捨之前,那後的執聲識是不能得;同樣地,你執聲識的時候,執色識還沒有得,因為執聲識還沒有無常。

「雖彼二呈現為異樣,然尚非一體者,則彼一體,於此世之中,從未曾有,或非言思之境也。」~

所以執色識和執聲識這兩種是異樣,實際上完全各自不同的,完全沒辦法連接,非一體的。明明這兩種現的時候,兩個都完全不同,是各自的,但如果你還承認為一體的話,這在世間來說,是從來沒有聽過的、非常好笑的事。世間的人來講,現為異樣的時候,叫做各自、異體;現而一體的時候,叫做一體。也就是,看到不同的時候,叫做不同的異體;看到同一個現象的時候,這叫做一體,因此什麼叫做一體跟異體?那是不一樣的!所以這樣的道理是不對的,這是世間從沒有人說過,也沒有想過的境。

「如是用譏誚之語。因為本來所謂一體者,即是自性各自不能分開之法,而是各自分開名為異體,然此處親見各自分開之法,承認為一體,現量相違也。」~

這是寂天菩薩的譏誚語,譏誚就是譏笑、嘲笑的意思。因為世間來講,異體跟一體是怎麼承認的呢?所謂的一體,就是說自性各自不能分開,這叫做一體;而各自分開的,名為異體。所以能分開跟不能分開是不一樣的。但是在這裡明明就現見各自是分開的法,還要承認為一體,這樣對嗎?跟現量完全是相違的。現量就是現見上的意思,現見上就是親眼目睹。明明親眼所見,還要違背,還不承認。也就是說,執色識和執聲識這兩種識,現見上是各自分開的,你卻還要承認為一體,那不是相違背嗎?

「若見不同亦是一體,則一切皆應成一體也,故伎者亦現不同行相之時,即不同剎那之異體,於勝義中非一體,若是一體,則亦可同上觀察也。」~

你如果見了各自不同分開的法,還認為是一體的話,那你就乾脆承認所知一切都是一體,就不用分那麼清楚。王丹也好!烏金也好!不用分了,都是一體,我們大家都是一體,這樣就好了。因為見不同的時候,你還要承認一體,那你乾脆全部把他集中,全部都變成一體就好了。所以歌舞者現不同形象的時候,那他也是不同的剎那,早上到下午是不一樣的;早上他跳了天式舞,下午跳的是夜叉舞,天式舞和夜叉舞是沒辦法安立為一體,這是異體各自不同的。所以不要說現象上是異體、非一體;勝義上來講,實際上也根本不是什麼一體!

勝義中根本就不是什麼一體,如果是一體的話,那就有過!所以就是要有智慧觀察,必須要詳細的去思惟觀察,因為並不是什麼一體!因為如果勝義中是一體的話,那顯現天式現象的時候,也應該要顯現這個夜叉的現象才對,因為是一體!也就是說,早上天式歌舞的時候,同時你要看得到夜叉舞才對,因為天式歌舞和夜叉歌舞都是一體的。但是能這樣嗎?不能!早上天式歌舞生起的時候,夜叉的舞我們是完全看不到的;下午跳夜叉舞的時候,早上的天式舞我們也看不到,所以根本就不是什麼一體,是各自的!

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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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/11/14 《澄清寶珠論》 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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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二、道抉擇為無我,丙一、真實,丁一、人無我,戊二、破遍計我,己一、破我許為意識宗


一人成父子,假名非真實。憂喜暗三德,非子亦非父。彼無持聲性,不見彼性故。

「答曰:彼喻不成立,一人安立成為父子者,即以不同觀待之假名而已。」~

前面數論派用一個人可以安立成父和子,同時可以是父也可以是子,這樣的比喻,中觀認為不能成立。因為雖然一個人同時安立成為父跟子,這種說法在世間是有的,好比在人世間一個人可以是爸爸,也可以是兒子,這是有的;但在世間裡一個人可以是父親也可以是兒子的原因,是因為不同觀待而立的假名而已。比如說我觀待我的兒子時,我就是父親;我觀待我的父親時,我就是兒子,世間人們就是這樣。

但是如果你觀待的是同觀待的話,比如說王丹觀待他兒子的時候他是父親,觀待他父親的時候他是兒子,但是王丹都不要觀待他兒子跟父親的時候,他同觀待,只觀待他自己,你怎麼說他是父或他是子呢?不同觀待時可以,但如果單一的同觀待來講,怎麼說他是父或他是子呢?他今天能成為父,是因為他有兒子;他今天成為子,是因為觀待他的父才成為子,所以單一是不能成立為父跟子的。

這就好比世間的木頭長短來說,一寸長的木頭去觀待一旬(雙手張開的長度)長的木頭時,它就是短的;但如果一寸觀待一根手指頭長短的話,那一寸就比較長。所以長跟短來說,也是要觀待,才會有所謂的長跟短的比例。因此不同觀待而立的假名是可以的,比如一寸跟一旬哪一個比較長?一寸跟一指哪一個比較長?這是可以觀待,觀待來講是合理的。除此之外,同一個觀待來講,父跟子你也沒辦法安立,長跟短你也沒辦法安立,所以這就是不同觀待之假名而已。

「於勝義自性中,父子二者亦非真實成立,若父性真實成立,則彼不會變子時,子前定有父親之故。若子性真實成立,不會變父,因為父前不會有子故。」~

就是說,在勝義的自性中,父也好,子也好,都是沒辦法成立的;亦即勝義的自性中有真實的父、真實的子嗎?沒有!都不能成立。如果這個父性是真實可以成立,那這個父就是真實的父,那麼這個真實的父他怎麼又可以又變成子呢?是不能的!因為兒子之前一定要先有父親,所以父沒辦法變成子。父跟子來講的話,首先要有父,然後這個父要生子,才有子,就是先有父才會有子,因為父親生出來的小孩叫兒子。同樣的,如果子的性是真實成立的話,他也不會變父,因為沒有父親之前會先有兒子嗎?不會嘛!父親之前先有兒子是不可能的事。

「是故彼等假名也,此假名者,吾宗亦不欲破除,然彼不成滿足汝等之所望也。」~

所以這一切都是假名而已。勝義中來講,子的自性不會變,父的自性也不會變,不能變來變去。但世間的這些假相,世俗的這種觀待是可以的,因為他是一個假名而已,世間這個假名非真實,不是真的。所以這樣的一個假名,我們中觀也不會去破除,因為假名是世俗的假相而已,這個假相世俗我們中觀也是承認的。那我中觀所要破除的是什麼呢?我們要破除的是真實,不是假名假相,除了真實之外,假相假名我們是不願意破除的。

雖然是這樣沒錯,但這樣的一個道理並不能滿足你們數論派的所望,對你們數論派的所望沒有任何的幫助。因為你們數論派的所望是要安立、成立這個聲色是一體的。但就聲色一體來講,不破除這個假名是沒有任何幫助的,你成立這個假名是沒有任何幫助的。也就是說,假名父子對於成立這個聲色一體是沒有任何幫助的,因為勝義中這個父子根本不能成立。

「假使勝義中存在既為父,亦為子者,則必須在於三德上,因為汝宗之勝義者,除三德外,不許於法故。」~

在勝義中所有一切法裡面,你數論派承認的是什麼?就是自性。那麼自性的自性是什麼呢?就是三德。所以假使你勝義中存在既為父然後亦為子者的話,那你就必須在這三德上要有;如果三德上沒有的話,就是沒有。因為你們數論派的勝義中,除了憂喜暗三德自性外,其他的都沒有承認,也就是勝義中你所承認的是自性,除了三德自性之外,其他的法你根本就都不承認。所以勝義中還要有父跟子的話,那就只能必須在三德上,即三德上要有,要不然就不能承認了。

「如云:“三德殊勝性,非為所見道,即是見道者,如幻極虛偽。”如是所許故。」~

勝義中你們數論派承認的真實是什麼呢?是自性,所安立、承認、所許的就是自性。那自性是什麼?就是憂喜暗三德的自性,即是你們所說的憂喜暗三德殊勝性;而這個殊勝性是什麼呢?就是自性。你們說這個殊勝的自性不是肉眼可以見得到的;肉眼能見到的,那就是如幻如夢虛幻的東西。

所以你所見到的這個虛幻,在勝義上是不能成立的,它不是勝義,因為勝義上你們只有承認自性而已。所以父子在勝義中能不能承認呢?是不能承認的!因為父子是肉眼看得到的,而數論派的勝義是肉眼看不到的。因此數論派勝義中的三德殊勝性是自性,而且這個自性並不是肉眼所能見到的,因為肉眼所能見到的就是虛幻,所以父跟子在勝義上是不能成立的,因為父跟子是肉眼能看得到的、是虛幻的。

「然而憂喜暗三德之自性,即非為子亦非為父,因為諸現象即彼性故,在勝義中觀待誰而安立為子,又觀待誰而安立為父,何者亦不能建立也。」~

所以憂喜暗三德的自性是不是父或子呢?都不是!不是父也不是子,父跟子是不同觀待而安立的。因為所有的現象都是自性,23種的現象也是自性,你們數論派不管主、自性所承認就是一體的;如果你承認一體的話,就是完全沒有任何可以觀待的。比如說,一人安立為父跟子的時候,那這一人以外他要有個子,所以才叫做父,或者這一人以外要有一個父,所以他才叫做子。

但如果一體的話,就完全沒有可以觀待的,因為我這個人沒有兒子,我怎麼叫做父?我沒有爸爸,我怎麼叫做子?你既然說是一體,就沒有任何可以觀待的,因為我沒有兒子,我就不叫做爸;我沒有父親,我就不叫做兒子。所以同理,勝義的自性是一個 ,勝義的自性上只有一體的話,那一體的自性上父子你是怎麼安立的呢?根本就沒辦法安立!所以在勝義中觀待誰而安立為子呢?沒有父親;然後又觀待誰而安立為父呢?沒有兒子怎麼成為父?因此「何者亦不能建立也」。

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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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/11/14 《澄清寶珠論》 (2/1)

藏密白玉佛學會/台中五方佛道場


乙二、道抉擇為無我,丙一、真實,丁一、人無我,戊二、破遍計我,己一、破我許為意識宗


持聲自性者,何成持色識?一人成父子,假名非真實。

「《釋量論》:”一者非知二,根識即定故。“如是所說也。」~

《釋量論》中說:我們的一根識不能同時知兩種的境,比如說我們的眼識能知這個色境,除此之外,它能不能知這個聲境呢?是不能的,所以是一識者非知二境。為什麼這樣?因為就是說眼識除了能知這個色境之外,是不能知聲境的;耳識能知聲境之外,它能不能知色境呢?也是不能的,這就是根識即定故的原因。

「此處即破常有一實之識,」~

數論派認為識是常有的,不但是常有,而且是一實之識。但如果識是常有或者說一實之識的話,這樣一個常有的識、一實之識能不能知二境呢?是不能的!如果能知二境、三境等等,那這個識就不是常有的識,也不是一實之識,而是眾多的識、眾實之識,會有這個過。所以這裡真正要破除的就是常有的識跟一實之識。

「此外,不必思為於一心相續中,若知聲,則不知色等,」~

除了要破除這個常有的識跟一實知識之外,不必去想一心相續中知聲則不能知色等等的這個問題。也就是說,一個人的一心相續中能不能同時知聲、知色、知香、知味、知觸呢?都可以,沒有問題的,是可以同時生起的。比如說一個眼識觀待這個色的時候,耳朵能不能聞聲呢?可以;嘴巴能不能含一個糖果,感受這個味呢?可以;然後身體能不能穿著衣服覺受這個觸呢?都可以的,也就是說一心相續中知聲、知色、知觸等通通都可以的。

前面所講的,這個心識不能同時生起知聲、知色、知香、知味、知觸的原因是什麼呢?是因為前面數論派講的這個識是常有之識、一實之識。既然你的識是一實之識、常有之識,那就只有一個選擇而已,沒有更多的選擇,所以要破除的就是這個。如果不是常有的識,也不是一實之識的話,一心相續中能知聲、知色、知香、知味、知觸是可以的。即是同時可以看、可以聽、可以聞香知味、也可以知觸,都可以!所以不必思惟在一心相續中如果知聲就不能知色、知香、知觸等的問題。

「因為幾種不同類之無分別識可以同時生起故。」~

就是說,眼識是無分別識,耳識也是無分別識,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通通都是無分別識。所以我們講五門或是五識,既然是五識的話,那永遠都是無分別識,眼識、耳識、鼻識、舌識、身識這五識就是代表無分別識。那無分別識可不可以同時生起呢?是可以的!只要是無分別識,那麼眼睛可以看色,耳朵可以聽聲音,鼻子可以聞味道,舌頭可以覺受味,身體可以覺受觸,都可以!因為無分別識它是可以同時生起的。所以米滂仁波切在《莊嚴論》裡面講,分別識有同類跟不同類兩種:不同類的話,幾種不同類的無分別識是可以同時生起的;但無分別識同類的話,是不能同時生起的。

有分別識來講,不管是同類或不同類,都不能同時生起。這怎麼說呢?有分別識來講,一個有分別識,好比說想「無常」,這樣一個想像的時候,那「苦」或其他一切都是沒辦法去想的。因為有分別識它去想、去思惟無常的時候,他只能想無常,同時能不能想苦呢?是不能想的!其餘的念、其餘的識都完全不能生起的;反過來說,分別識想「苦」的時候,「無常」念是沒有辦法生起的。所以分別識不管是同類也好,不同類也好,是不能同時生起的。而無分別識不同類可不可以同時生起呢?可以!但無分別識同類是不能同時生起的。

「然而彼等不同類之識,內部並非互為一體,若是一體,則應成執五色之花識與執一色之藍識亦無差別也。」~

彼等不同類之識,就是說眼耳鼻舌身都是不同類,色身香味觸都是不同類,所以眼識、耳識、鼻識、舌識、身識,不同類之識的內部是不是一體的呢?不是!比如說,眼識執色跟耳識聞聲,它們是一體嗎?不是!即執色的這個眼識,跟執聲的耳識,不是一體的。同樣的,執香、執味、執觸的識它們內部是一體的嗎?都不是!所以這五識都不是一體的。因為如果是一體的話,那麼就變成執五色的花識和執一色之藍識就沒有差別了。五色是五種顏色,執五色就是花識,然後執一色的話就是一個顏色,比如藍色。

因此這個不同的之識內部並非一體,如果是一體的話,那五色跟一色就完全沒有差別呀!但事實不是這樣,五色跟一色當然有差別,五色有五種的顏色,這個花色有白、紅、黃、藍、綠五種的色彩,然後藍色只有一個顏色,所以怎麼可能是一樣的?當然是有差別。不要說五色跟一色兩個有差別,光五色來講,五色裡面有白、黃、紅、藍、綠五種色彩,所以眼識在看待這五色的時候,它也是明明白白、清清楚楚的看出這是五色中的白色或黃、藍、綠等等,分得很清楚。為什麼可以分得很清楚呢?因為這五色每個顏色都是不一樣的,當然可以分得很清楚。

「若彼等謂:如一人,既為父,亦為子,如是聲色境亦不相違,」~

數論派在前面所成立的是有境是一體的,但境是不同的。但從這邊開始他又要安立這個境是一體的,他說這個聲境跟色境是不相違的,這兩個境都是一體的,因為聲境跟色境是同一個自性,所以兩個完全沒有相違。因此他就打一個比喻:比如有一個人他可以稱為父,也可以稱為子,不管稱為父或子,實際上都沒有相違。也就是說,不管父也好,子也好,這都是各自觀待而已,只要你各自觀待的話,父也可以,子也可以,所以沒有相違。

比如我們用王丹做比喻好了,王丹他有一個兒子,那麼王丹觀待他自己兒子的時候,他就是父;觀待他自己父親的時候,他就是子,所以王丹可以當爸爸,也可以當兒子,這兩個完全沒有相違;所以只要各自不同觀待的時候,當父、當子都可以。所以同樣一個道理,聲境跟色境兩個是可以一體的,就好比像王丹這個人既可以是父親,也可以是兒子一樣的意思。

「因現象之色者,即是自性之聲故,彼二自性一體也。」~

所以現象之色它就是自性之聲,自性之聲也是現象之色的自性,自性是一體的,現象不一樣而已。所以聞聲的自性也是自性,色的自性也是自性,聲和色這兩個自性是一樣的,不會相違。只是現象不一樣,一個是色,一個是聲音;一個是有畫面,一個是沒有畫面只有聲音。但是有畫面的色它的自性是什麼?就是聞聲的自性,所以這兩者不管色也好、聲也好,自性是一體的,所以沒有相違。

「是故,執色之時,雖無執聲現象之識,然有執聲性之識故,無有聲識成無常之過耶。」~

前面中觀破除數論派的時候,破除的是什麼呢?是聲識常法。那破除他聲識常法的時候是如何破除的呢?是因為境不同的原因,所以你的聲識是無常,不是常法。但現在數論派又改口說境沒有不同,他說境是一體的。所以他說執色之時,執色識雖然沒有執聲的現象之識,他真正執的是色的現象,不是聲的現象,但是他有執聲性之識,他還是有執這個聲性。

簡單來講,他沒有執這個色性,但是他執這個聲性,為什麼這樣說?因為他認為聲的自性也是自性,色的自性也是自性,兩個都是同一個自性,所以聲跟色的自性是一體的,沒有不同。所以執色識去執色的時候,執聲的現象是沒有的,執的是這個色的現象,但是這兩個境他說沒有不同,因此他認為沒有聲識無常的過。

(待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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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/10/10 《澄清寶珠論》 (2/2)

藏密白玉佛學會/台中五方佛道場


乙二、道抉擇為無我,丙一、真實,丁一、人無我,戊二、破遍計我,己一、破我許為意識宗


持聲自性者,何成持色識?

「彼境聲色即異體故,有境不捨前者而怎會變成後者?實不可容有,」~

所以中觀又講:境聲跟境色是異體,不是一體,你們數論派也是這樣承認的,但如果是這樣,有境(心)不捨前者怎麼會變成後者呢?也就是你承認境聲跟境色是異體,但是又承認持聲識和持色識的有境(心識)是一體同一個,不是各自異體;也就是外面的這個境色、境聲是異體,但是內持色、持聲的心識不是異體,這樣也不對!如果你說境是異體分開的,那麼有境應該也是要異體分開才對,因為你的境是不一樣的,那有境為什麼不是不一樣呢?

所以你們承認境聲跟境色是各自的,但持色的有境跟持聲的有境(心識)卻不是各自,這是矛盾的。為什麼是矛盾呢?中觀講,前面的有境自性你還沒有捨之前,那麼後面有境的識怎麼成立呢?比如說一開始,前面的有境是聞聲識,然後後面的有境是見色識,那麼請問一下:如果前面的聞聲的自性或是聞聲的有境不捨的情況下,後面的持色識能建立嗎?你前面聞聲識還沒有結束,還沒有捨的情況之下,你又怎麼可以看到後面的這個色呢?因為你前面還沒有結束!所以根本就不可容有!

「若水晶不捨白色,則無法變黑色也。」~

如果你水晶不捨白色的話,那你這個水晶怎麼可以變成黑色?不可能的!所以聞聲識沒有結束的情況下,見色識怎麼建立呢?沒辦法建立!見色識不能建立不能看到色的原因,是因為你前面的聞聲還沒有結束。好比水晶要變成黑色的話,首先水晶前面的白色要弄掉;當白色還沒有弄掉的話,那水晶怎麼會變成黑色呢?不可能的!所以要有可能變黑色,你就要先把白色弄掉。

「《釋量論》亦云:”一者非知二,根識即定故。“如是所說也。」~

《釋量論》就是辯經的一個論。就是說一個根識沒有辦法知道二種不同的境,我們講一根識,比如說眼識、耳識等,那眼識的功能是什麼?看;耳識的功能是什麼?聽;所以一根識的眼識的功能只能看不能聽,要聽的話只能靠耳朵,不是眼睛,所以一根識可以了解二兩種不同的境嗎?眼睛又可以看又可以聽,是這樣嗎?不是!所以一根識者非知二境,就是說眼識的功能就只能夠了知境色,除此之外,它能不能了知這個聞聲呢?是不能的!「一者非知二」就是這個意思。

因為眼識、耳識、鼻識這個根識本身就已經定了,眼識的功能定的是什麼?看,它不能聽,它跟舌頭不一樣,跟鼻子不一樣,跟皮膚也不一樣,它的功能只能看,它能聽嗎?能像鼻子一樣可以聞嗎?能嚐酸甜苦辣的味道嗎?不行!耳識也是一樣,耳識的功能是什麼?只能聽,除了聽之外沒有別的功能。因此根識已經定了,眼識、耳識、鼻識等五根識都已經定好了,所以眼睛眼識只能見色不能聞聲。

「此處即破常有一實之識,」~

就是說,這邊真正要破除的是什麼呢?要破除的是數論派的常有意識(常有跟一實之識)。因為數論派認為識是常有、識是一實,也就是說數論派認為神我是永遠的,是常法的,神我只有一個而且是真實的。如果識是常法,識是一實之識的話,那麼這個常法常有的意識如何去了知二境、三境、四境、五境呢?沒有辦法!如果常有識能夠了知二境、三境的話,那這個常有的識就不常法了,不是嗎?它就已經無常了。為什麼呢?因為常有的識也可以了知色聲香味觸等等,然後識自己本身也是常有,那它怎麼可以了解五境呢?就變成這個識是眾多,而不是一識了!因此此處要破除的就是常有識及一實之識。

「此外,不必思為於一心相續中,若知聲,則不知色等,因為幾種不同類之無分別識可以同時生起故。」~

所以真正要破除的是常有的識、常法的心識、一實之識,不但是常法而且是實有的心識是要破除的。除此之外,不需要去思惟:一心相續中如果知聲,就不能知色。也就是說,一心相續中知道聲音,然後就不能知道這個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嗎?不是這樣的,不需要這樣去思考,一相續中知聲、知色、知香、知味、知觸都可以。比如說我們每一個人一心相續中,同一個時間能不能知色、知聲、知色、知香、知味?都可以!在我們一心相續中,同一個時間我們能不能了知五境呢?都可以!

你可以看、可以聽、可以聞,通通都可以。因此眼睛也可以看色,耳朵也可以聞聲,嘴巴也可以含個糖果,然後身體也可以穿衣服,也可以知觸,因此一心相續、一個心識中能不能去了知五境呢?可以!一個心能不能看、能不能聽、能不能聞?通通都可以!所以前面所說的,同一個時間不能同時生起眾多的識,是因為你的識是常法。也就是同一個時間有聞聲識為什麼不能同時有見色識、有香味觸等等的識呢?因為你的心識是常有的!如果你心識是不常有的,那就可以!

只要是常有的東西,就像我們每個凡夫對自己或是親人、受用、財富,甚至於對這個輪迴,為什麼我們擺脫不了?為什麼沒辦法看透看空超越,而且被輪迴所有一切法束縛我們呢?原因是什麼?就是我們認為它是常有的,這跟外道數論派是一樣的!在座各位你看外道數論派其實也蠻有智慧、蠻聰明的!為什麼?因為我們上《澄清寶珠論》的時候,我們就感覺聽不懂,所以我們比他們更傻更笨更愚癡,我們不如外道!如果我們比外道還更強一點,怎麼會聽不懂《澄清寶珠論》呢?

澄清是什麼?寶珠是什麼?澄清就是要澄清我們的無明愚癡;無明要澄清,愚痴要澄清,煩惱要清掉,我執要清掉!清掉這些無明跟愚癡的時候,剩下的是什麼?智慧!智慧是什麼?智慧就好比像寶珠。寶珠是比喻,我們真正要建立的是智慧。所以我的意思就是說為什麼聽不懂《澄清寶珠論》呢?那就證明在我們自己臉上貼標籤,像名牌包或是任何名牌的東西一樣,在我們臉上貼上藏密白玉佛學會吉美法王的某某金剛、某某度母、某某弟子聽不懂《澄清寶珠論》,他不如外道,比外道還要更無明愚痴。

所以前面所說,同一個時間為什麼不能生起多種的識,原因是前面的那個識是常有識、一實之識。所以如果不觀察不思惟的情況之下,假相上來講,一心相續中知聲、知色、知香、知味為什麼不行呢?都可以的!所以因此不必思惟於一心相續中,若知聲則不知色等等,不需要這樣想。不需要這樣想的原因是什麼?是因為幾種不同種類之無分別識可以同時生起故。

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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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/10/10 《澄清寶珠論》 (2/1)

藏密白玉佛學會/台中五方佛道場


乙二、道抉擇為無我,丙一、真實,丁一、人無我,戊二、破遍計我,己一、破我許為意識宗


若謂彼知色,彼時何不聞?若謂聲不近,故知識亦無。持聲自性者,何成持色識?

「若謂:無有此等過失,因前時能聞聲之識,」~

首先數論派說:「無有此等過失」,也就是不持這個聞聲境的時候,聞聲識不會無常,即聞聲識無常的這個過失是沒有的,主要是沒有聞聲的這個境。為什麼這麼說呢?因為前面有聞聲之識,是因為前面有這個聲音,所以我才聞聲,或是說持聲,這個持跟聞是一樣的,就是執著的意思。也就是因為前面有聲音,我後面才會有這個聞聲識;後來沒有這個聲音的時候,我就開始持色,所以聞聲識無常的這個過失是沒有的。

前面有聲音,所以我就聞聲,那後面我為什麼去持這個色而不持這個聲呢?是因為這個聞聲識結束之後我才見到色。所以即便我前面是聞聲識,然後聞聲識結束之後持色,但這個持色識並沒有無常,是延續的,因此無有此等的過失。也就是後來我見色的時候,前面的聞聲識有沒有這個無常的過失呢?沒有!是一個延續性。比如說,首先我聞聲,然後聞聲的這個聲音結束之後我才見到色,所以見到色的識跟這個聞聲的識是同一個識的延續,因此沒有聞聲識無常的這個過失。

「後彼了知色等餘法故,識者雖是常有,然有執不同所知之差別耶。」~

數論派先承認聞聲識是一個常有,但這個聞聲識有執不同所知的差別,也就是他去執不同的法、不同所知的時候,有時候聞聲,有時候就持色。所以這個聞聲識是常有的,當常有的聞聲的識遇到不同的法時,他可以有時候是聞聲識、持聲識,有時候是持色識,所以是執不同所知的差別而已。所以可以有時候是聞聲識;有時候是持色識;有時候持香識;有時候持味識;有時候持觸識,因為這樣的原因,他認為識不是不常法,識是常法。

他有時候可以聽到聲音,有時候可以看到色,有時候鼻子可以聞,然後嘴巴有舌的覺受,身體有觸受等等,這些所有一切是不是因為這個識是不常法呢?他說不是,他認為識是常有的。所以數論派表達的是近色或近聲的問題,看跟誰比較近?那他可能就會持這個聲或是持這個色,所以主要是看這個聲音離我比較近,還是色離我比較近,還是香、觸、味等等,不是識常法跟不常法的問題,數論派是這麼認為的。所以這個說法應不應理呢?中觀認為是不應理的。

「答曰:因前時聞聲之識,即是常有故,見色等之彼時亦為何不聞聲音?因不捨前時自性故。」~

中觀認為數論派不捨前時自性故,也就是外道數論派認為前聞聲、後見色,前聞這個聲音的聞聲識跟後面這個見色識是同一個、同一體,所以見色識跟這個聞聲識是常有的。那如果是這樣的話,你見到色的時候,為什麼聽不到這個聞聲呢?中觀認為這也是一個問題。因為按照你們的邏輯,前的聞聲之識是常有的話,後見到色的時候,「彼時亦為何不聞聲音呢?」。也就是你前面的聞聲之識是常有的話,那前面的這個聞聲之識結束之後,後面見色的時候,你為什麼聽不到這個聞聲的音呢?因為你們「不捨前時之自性故」,所以前面的這個聞聲識這個自性就是還沒有滅、還沒有結束!

所以如果你前聞聲識是常有,那後見色的時候為什麼不聞這個聲音呢?你不是說全部都是常有的嗎?那聲音也一樣要聽得到才對!因為你說聞聲識是常有,那前面聞聲識的自性就還沒有滅嘛!那麼在聞聲識還沒有滅的情況之下,你後見色識是很難來延續的,沒辦法延續。簡單來講,因為前面的聲音還沒有滅,那你後面的見色識怎麼可以看到呢?如果後面你看到見色識的話,表示你前面的聞聲識已經結束了!所以綱要裡「若謂彼之色,彼時何不聞?」,如果你前面聞聲識還沒有滅的情況之下,你說可以見到色,那你見色的時候,聞聲為什麼沒有存在呢?

「若謂:彼時不聞者,因其聲不在附近之故。」~

數論派還是不承認這個過失,所以數論派的回答就是沒有這個過失。然後他講:我見色的時候能不能聞聲呢?不能!這個我有承認。比如說我眼睛看到色的時候,聞聲識還在,但我耳朵這個聞聲能不能聞呢?不能!這個有承認。也就是雖然見色的這個持色識跟聞聲識是一體的,這個識是同一個,自性是同一個,但是我見色的時候能不能聞聲呢?不能!

因此他講「彼時不聞者,因其聲不在附近之故」,見色識跟聞聲識是同一個自性,而我見色的時候不能聞聲的原因,是因為聲音不在附近。聲音不近,這個時候可能就是色比較近,所以主要是近與不近的原因,並不是識常法與不常法的原因。所以他還是不放棄這個識是常有的觀點,他認為見色也好,或是聞聲也好,主要是看色比較近還是聲音比較近,跟識是沒有關係的。

「答曰:如是無境之故,了知彼境之識亦無有,其理與前述相同也。」~

中觀就回答了:如果沒有境的話,那麼瞭解或是說認識境的持色識是怎麼安立的?沒有境的話,看到境的這個心識能成立嗎?了知這個境的識會有嗎?沒有的!所以無聲的話,那麼了知這個境的聲識怎麼安立?也沒辦法安立;沒有可見色的境,然後見色的識怎麼會有呢?明明就沒有聞聲之境的情況之下,那聞聲的識怎麼成立?如果可以成立,那木頭跟石頭也是一樣可以!如此石頭、木頭也可以說它有這個持色識跟聞聲識。所以你說無境而可以了知,就不應理,如果你這樣承認的話,那就是跟之前所講的一模一樣。

「此外,汝許神我即遍於一切故,於諸現象近與不近亦不應理也。」~

不僅是這樣,你們數論派講神我是遍於一切的,如果是這樣的話,那你所講的近與不近的原因也不應理。你說我現在持聲識是因為聲音離我比較近,所以我現在是持聲;那麼如果聲音離我遠,色離我近,我的持色識才會見會持這個色,所以你聞聲或持色的主要是因為近與不近,那這樣和你所承認的神我遍於一切也是衝突的,應該沒有什麼近與不近的問題可說。所以近與不近是不應理的,你說聞聲識是因為有時候跟聲音比較近,有時候跟色比較近,這個怎麼能夠安立呢?

所以中觀就講:你認為神我遍於一切,且神我遍於23種的現象,那就像很多外道會說「主啊!上帝呀!感謝你創造一切。」如此,老婆、老公就是上帝創造的;麵包、可樂、麥當勞、肯德基所有一切都是上帝創造的,所以你們外道數論派認為神我遍於一切,那23種現象就全部都是神我!

既然這樣,你又說神我意識有時候跟聲音比較近,有時候跟這個色比較近,有時候和香味觸比較近,這個近與不近怎麼說呢?神我意識不是遍於一切嗎?怎麼又會說有時候文殊發心金剛比較近,文殊發心天女比較遠;有時候文殊發心天女比較近,文殊發心金剛比較遠,不是遍於一切嗎?所以這個近與不近你是怎麼安立的?根本就沒有辦法安立。

所以說「於諸現象近與不近亦不應理也」,既然不應理怎麼能安立呢?好比我們講虛空遍滿一切,虛空是遍所有一切有相的法,怎麼會有瓶和虛空離比較遠、柱子跟虛空比較近呢?既然我們講虛空遍所有一切有相法,是不是應該所有一切有相的法都在虛空中,怎麼還能說這個瓶跟虛空有一點距離有一點遠,然後柱子跟虛空離很近?這是沒辦法安立的!同樣的一個道理,如果神我遍於一切法的話,那現象上來講,色比較近、聲音比較不近,或聲音比較近、色比較不近等等,根本就不可能,不能這樣安立。

「此外,持聲或聞聲自性者,為何變成持色和取色之眼識?因為彼二異體之故。」~

此外,數論派你們認為持聲或聞聲的自性跟持色取色的自性是一體的,不是分開各自的異體,這是怎麼安立的呢?其實這兩個的自性是完全不同,好比柱子、寶瓶的自性是一個嗎?一體嗎?不是!因為柱子有柱子的自性,瓶的自性就是瓶的自性,二者是各自的,所以持聲或聞聲的自性,為什麼會變成持色或取色的自性呢?如何變成?因為這兩個的體是分開、各自不同的,不是一體的,二個是異體。

(待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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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/09/12 《澄清寶珠論》 (2/2)

藏密白玉佛學會/台中五方佛道場


乙二、道抉擇為無我,丁一、人無我,戊二、破遍計我,己一、破我許為意識宗


假如說你不持這個色,不執著這個色,那你持色的識怎麼安立、怎麼有呢?你持色的識要依靠色!同樣的道理,有持聲的原因,持聲識才可以安立,如果你把這個持聲拿掉,那這個時候你持聲識怎麼會有呢?沒有!所以你們數論派說,我不持聲的時候,這個持聲識還是有,這樣的邏輯、這樣的一個安立,是完全沒有理的。因為什麼都聽不到,你卻說我有聽到聲音;什麼都看不到,你說可以看到的心、執色識是有的,這是完全不能成立的。

不管你看到、聽到、聞到任何一切,這都是要觀待外境才可以安立,若你不觀待外境,是完全不能成立的。比如說我看到各位,我才能說我看到各位的心是有的;但不能說,我看到各位的心有,但這個執色識的心跟你們沒有關係,你們都是沒有的,可以這樣嗎?不可以!我看到你、看到各位,這個能安立是因為靠各位,才會有看到的這個執色識的心!如果把各位拿掉的話,我看到各位的心怎麼安立?這是沒辦法安立的,這個安立是完全不應理的。

「若無有認識或了知,亦可安立為能知,則樹木亦應成聞聲等之能知。因為雖未了知外境亦是能知之故也。」~

所以說,如果沒有認識或了知的這個境,還可以安立為能知,即持聲識(聽到聲音的心)還能安立存在的話,那樹木也可以安立為能知!因為如果沒有認識的境,沒有認識境的了知、心識,那你還可以安立為有能知的這個心嗎?不能安立!所以說,如果沒有聲境的時候,你這個執聲識還能安立為能知,還可以了知的話,那就跟樹木一樣了。樹木它也聽不到任何的聲音,它不需要聽到任何聲音,但是依你們的邏輯而言,沒有認識的境也可以了知、也可以成立為能知,那麼樹木也可以;因為樹木它聽不到聲音,你也可以說樹木它能知、能聞聲,你們數論派也可以把樹木拉進來,就變成跟樹木、樹根沒有什麼差別了。

因為無有認識的境還可以成立能知、了知,那就變成樹木也可以聞聲、也能知了,但這樣是應理還是不應理呢?當然不應理!所以數論派你們認為是常法常有的意識,也是聽不到聲音;雖然沒有聲境、沒有聞聲,但你們認為的執聲識還是存在的。如果這樣可以安立的話,那樹木也是一樣聽不到聲音,那樹木應該也可以安立有持聲識才對,沒有說一個可以一個不可以的道理;如果可以,兩個就都可以,因為沒有認識的境也可以了知、也可以成立為能知之故。

「是故必定應當了知,若無有所知外境,則定無有彼之能知,因為各能知,皆觀待彼境,不會有不知外境之能知也。」~

所以就是要決定!沒有聲境,那到底有境或這個執聲識是有還是沒有?你就是要決定。既然沒有聲境的話,那執聲識就沒有。怎麼會聲境沒有,但這個執聲識有?很矛盾!所以應該一句話就決定:有還是沒有,這樣才對。總之,數論派你們認為這個聲境沒有,但是執聲識有,這個執聲識你們是怎麼安立的呢?因為你不知道這個聲境的情況下,那你如何去安立這個執聲識呢?執聲識是要觀待聲境才會知道,觀待聲境才會執或知這個聲識,所以如果你們的邏輯可以成立的話,那就跟樹木是一樣的。

你必須要了知:如果沒有所知聲境,則就沒有這個執聲識的能知。這個執聲識能安立的原因,是因為聲境才安立的,如果不知道聲境,沒有聲境,那這執聲識是完全安立不了的。所以必定應當了知,就是說不能在那邊繞來繞去,因為能知都是觀待外境,不會有不知道外境的能知。能知講的就是心識、心,所謂的能知是什麼呢?就是對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各種不同的法能知,那就是心。

它是因為觀待彼境,才能知這是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等等,所以他是需要觀待的,要不然你的心怎麼去知道這是色、這是聲、這是香、這是味、這是觸?不觀待是沒辦法知道的。因此各能知就是因為觀待的關係,才會知道不同的境,比如說,執聲識或是執色識,這些是完全看不同的境而安立的,所以知道這個色境的原因,才會有這個執色識;知道這個聲境的原因,所以執聲識才能安立;知道這個味境,所以才有這個執味識,所以要觀待不同的境才能知道這是色、香、味、觸等等,要不然你的心識、意識怎麼安立呢?沒辦法安立!

比如說,我知道你是慈悲天女,我知道你是王丹喇嘛,我知道你是烏金喇嘛,那是因為我知道慈悲天女,所以我知道的心才可以建立;如果我不知道慈悲天女,我知道的心怎麼建立?不可能!所以有聲境才有這個執聲識,要不然執聲識沒辦法安立。所以不會有不知外境而有能知之心,比如說不會有不知聲境而有聲識,不知色境而有執色識、有能知色境的心,事實上,沒有外境的話,這些能知之心根本就不能成立!

「是故若無聲境,則彼中所生之聞聲之識,亦是無因之故,今為何有此,實無有也。」~

所以若無聲境的話,那麼無聲境中所生的聞聲識是沒辦法安立的,因為有境或是執聲識可以安立的原因,是跟境有關係的;所以如果沒有聲境,聞聲識怎麼安立呢?聞聲識安立的因是跟境有關係的;沒有聲境,那麼聲境中所生的聞聲之識就沒有。也就是聲境沒有,聞聲之識就沒有辦法安立。

「如是剎那聲音之有境,也是異體故,此識不會住第二剎那也。」~

而且這個聞聲之識也是剎那生滅,沒辦法安立為常法。比如說一個聲音不間斷的響一個小時,雖然聲音是不間斷的響一個小時,但是聲音響一個小時的過程當中,這個聞聲識他是常法嗎?他也不是常法,不可能是常法。為什麼?因為響一個小時的這個聲音,它不是不滅的聲音,是一剎那、一剎那就會滅;然後這個聞聲識、聞聲的心也是一剎那、一剎那就會滅,不可能不滅,所以聲音本身是剎那、剎那的滅,聞聲識也是剎那、剎那的滅。

剎那剎那的滅是什麼意思?好比我們在學藏文30個字母,或學英文26個字母的時候,第一個A唸完,唸第二個B的時候,前面的A已經滅了;聲音滅了,聽的人的聲識也是滅了,不可能說從頭到尾A一個小時都沒有滅的,不可能!如果不滅的話,那你也A不了兩次,A一次就停了。所以不管是響一個小時的聲音,它也是一剎那、一剎那就會滅;聞聲識也是一剎那、一剎那就會滅。

有境是什麼?就是聞聲識;聞聲識、有境本身也是一剎那、一剎那的會滅,所以它是異體、各自的,你不要認為說聲音響一個小時通通都是一樣,不是的!剛剛就講了,和唸ABCD一樣,每一個字唸完都是剎那就滅,也就是當第一個剎那講完,講第二個剎那的時候,第一個剎那就已經結束了!

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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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/09/12 《澄清寶珠論》 (2/1)

藏密白玉佛學會/台中五方佛道場


乙二、道抉擇為無我,丁一、人無我,戊二、破遍計我,己一、破我許為意識宗


「初數論外道所許之我為意識並常有者,實則不應理。」~

數論外道所承認的我及我的意識是同一個且為常法,這是要破除的。也就是,數論外道所承認的我是意識,而且是一個常有的常法,實際上是不是一個常有的法呢?並不是!實際上是不應理、不能成立的。實際上不應理的原因是什麼呢?因為在理上面是有衝突的。

「聲識若是常,一切時應聞;」~

「因為執著聲音之識,若是恆常,則一切時刻皆應成聞聲,因為聞聲時之識,如此許為常有故。」~

比如說,聲識如果是一個常有的話,任何的時間都應該要聽得到聲音才對,但是實際上並不是這樣。也就是說,如果你執著這個意識我是恆常、常有的,那你執著的聲音以及心識也都是恆常的,如此任何時間全部都應該要變成聞聲才對(應該都聽得到聲音)。因為我們能聽到聲音依靠的是耳識,如果你認為聽到聲音的耳識也是我、也是一個常法,因此執著的聲音跟意識就是恆常永遠的,那麼任何一個時間應該全部都變成聞聲才對。

比如說,我嘴巴講話的時候,你們可以聽到我講話的聲音;但是我嘴巴不講話不出聲音的時候,你們還會聽到聲音嗎?不會!但如果你執著的聲音以及聲識是常有,那就變成任何時間聽到聲音的這個耳識也是一個常有,這樣的話,不就變成不但我講話的時候大家能夠聽到聲音,我不講話的時候,大家也應該要聽得到聲音才對。為什麼?因為你說我意識是常法,那耳識也是常有!所以不管我有沒有講話,你們都一樣可以聽到聲音,因為它沒有無常、沒有變化,它是常法的。所以按照這個邏輯,一切時刻都應該聽得到聲音,都應該成聞聲才對。

好比我現在從口中說話的時候,你們這個執聲識是有的,因此你們就知道我在講什麼內容;但如果說執聲識是常有的,也就是我從嘴巴裡說話的時候,你們有能聽聞這個聲音的執聲識,若你承認它任何時間都有的話,這是沒有辦法承認的。為什麼?因為我嘴巴說的時候,你們是聽得到聲音的,但我不說的時候,你們就會聽不到聲音。所以如果說我說話的時候你可以聽到聲音,我不說話的時候,你還是能聽得到聲音,這是根本沒辦法承認的,所以聞聲之識許為常有是不可能的。

「若彼謂:“一切時不聞聲之原因,並非聲識即無常,而是今無有彼聲境耶。”」~

這裡數論派又講說,一切時是可以聞聲,而一切時不聞聲是有原因的,並不是我的耳識聲識無常了。所以他找了一個理由說,我的執聲識是恆常常法的,但是有時候聞聲,有時候不聞聲;不管有聞聲也好,或不聞聲也好,跟這個耳識是沒有關係的,這耳識還是常法。而有時候聞聲,有時候不聞聲,主要是因為聲境與耳識近與不近的原因,聲境跟耳識這二個不近的時候,就不執聲不聞聲;但是聲境跟耳識兩個近的時候,就可以聞聲執聲了。

所以他的意思就是說,我聽到聲音,是因為這個聲音靠近我,所以我就聽得到;那我聽不到聲音的原因,是因為這聲境離我很遠,所以要看我的耳識、執聲識跟這個聲境離得遠或不遠。如果他離我近,我就聽得到;離我遠,我就聽不到,所以我聽得到這個聲音跟沒有聽到這個聲音,和我的耳識沒有關係,我的耳識永遠是常有的,是恆常不變的。各位!這就是跟我們每個人一樣,你們不要覺得數論派這些外道怎麼這麼複雜、這麼難理解?為什麼中觀要破除這所有一切的見解呢?因為我們每個人實際上比這些外道數論派還更複雜。

在我們每個人的思想裡,從無始劫以來到現在,我們的習氣和執著煩惱,哪一樣東西有斷過?沒有啊!所以我們什麼時候會認為我的耳識、執聲識是不常法呢?我們不會如此認為!我們會認為自己的耳識、眼識、鼻識、舌識、身識等等,永遠都是恆常常有的,誰會認為是無常呢?所以同理,你會認為東西靠近我的眼睛時,我就看到它了,東西離我遠一點的時候,我就看不到;我的耳朵,聲音靠近的時候就聽得到,離我遠一點,我就聽不到了;鼻子也是一樣,太遠了就聞不到,離我近一點,我就聞到了。這些想法跟外道都一樣,甚至比外道還要糟。

所以這些課程我們會認為好像有點聽不懂,是因為我們從來不會觀察思惟,從來沒有想過這些,但這所有一切的課程和我們的習氣煩惱有沒有關係?完全有關係!你聽不懂就更需要聽,因為這樣就表示你很糟了;因為很愚痴、很無明,所以你更要聽,如果你真的聽得懂,那你就不用聽了。所以聲境是無常,耳識是無常,但是外道數論派不認為聲境無常、耳識無常!

「若無所知聲,何理謂識聲?若無識能知,則樹亦應知。」~

如果沒有所知的聲音、沒有聲境,誰會知道識聲呢?如果沒有識,那樹木、樹根應該也可以安立為能知了。這所謂識聲或聞知聲音的這個有境(心)怎麼會有呢?因為如果知外境,才能稱為能知。

「是故定應知,無境則無知」~

那就要決定到底應知還是不應知。「無境則無知」,所以到底有還是沒有?應該要講清楚,要決定,不能反反覆覆。按照數論派的說法,聲境雖然沒有,但是執聲識是有的,是這樣承認安立的。那這樣的安立能不能承認呢?中觀認為是沒有辦法承認的!

「答曰:若無有彼所知之聲境,則此有境者,憑何道理而謂能認識,或聞知聲音?因為若知外境,則可名為能知。」~

所以中觀回答說,如果沒有所知的這個聲境,那怎麼會有能認識或聞知聲音的心?耳識有境怎麼會有呢?如果沒有聲境的話,那誰是執聲識?誰能夠可以看清呢?你說無有聲境,然後又說有這個執聲識,這樣的話,那執聲識他所知道的聲境是什麼?他什麼都聽不到,不是嗎?那他憑什麼道理說能夠認知或聞知這個聲音呢?所以沒有聲境,但卻又說有這個執聲識,那這個執聲識怎麼安立呢?執聲識這個意思,是知聲然後之謂識,那按照你們這樣的安立,如何可以各自分辨呢?就沒辦法分辨啊!

因為比如說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各自分辨的時候,你必須要依靠境才能夠分辨。不依靠境你怎麼分辨呢?有了境,這是色、這是聲音、這是味、這是香、這是觸,就可以分辨了;如果沒有聲境的話,那執聲識又是誰?這個執聲識沒有聲境的話,他又怎麼知道聲境呢?不靠聲音,他哪會聽到什麼聲音呢?不靠色,那他如何去見到色呢?不靠香,怎麼聞到香呢?都不可能!所以完全沒有境,而你承認有境、執聲識是有的,那這有境(心)是怎麼安立的呢?完全沒有境,然後你卻要安立一個有境,是沒辦法安立的。

所以要知道外境才可以說能知,你不知道外境可以說為能知嗎?所以你們數論外道認為,不聞聲的時候這個聞聲識還是有的,那這個聞聲識是什麼?我聽的這個聲音沒有,然後聞聲識有,那這個聞聲識是靠什麼而建立的呢?我聽到聲音的這個心,是怎麼建立、怎麼安立的呢?不能成立啊!因為若知外境,則可名為能知;但如果不知外境,則可名為能知嗎?沒有啊!比如說我們現在的這個聲識、意識,那這個持色識也好,持聲識也好,是如何安立的呢?靠什麼來安立呢?是因為它持這個色的原因,所以持色識是可以成立的;因為持聲的原因,所以持聲識是可以安立的。

(待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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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/07/18 《澄清寶珠論》 (2/2)

藏密白玉佛學會/台中五方佛道場


乙二、道抉擇為無我,丁一、人無我,戊二、破遍計我,己一、破我許為意識宗


「故分四種,唯自性類者,即自性也,自性及現象類者,即大、慢及五唯也。唯現象類者,即其餘十六諦也。非自性及現象類者,即神我也。神我為意識,其餘皆無情,自性與神我是常有也。」~

所以分為四種,第一、唯自性類者即自性也。就是說,自性就是自性,自性沒有什麼因;第二、自性及現象類者,即大、慢及五唯。第二個自性跟前面第一個自性是不一樣的。前面第一個自性是外道講的主,講的就是這個自性的部分,有的會講主,這裡講自性,有時候也會講我,或者是說意識,講的是同樣一個,這個自性它可以化生,但它是沒有意義的意思。所以說自性類者即自性也,就是說自性上沒有什麼意義的意思,但自性能不能化生呢?可以!但是它是沒有意義的,因此它也叫做主或自性。

「自性及現象類者」的這個自性是什麼呢?這個自性講的是因,它也是一個現象,有自性、有因、有現象,所以這邊就講到了「即大、慢及五唯也」。“大”是不是現象?是!而大是誰生的?是自性生;“慢”是不是現象?是現象!慢的現象是誰生呢?是即大生;五唯是不是現象?是現象!五唯的現象是誰生呢?慢生,就是這個意思。所以五唯是依靠慢,慢依靠大,大依靠的是自性,所以這個自性也是自性,也是現象,通通都是。五唯是慢生的,那是不是自性呢?是!是自性也是現象,因此這個自性是因的意思。

第三、「唯現象類者,即其餘十六諦也。」,這就是我們講的地水火風空五大,還有五業根、五身根及共同意根,這就是十六諦。這十六諦是現象是自性。第四、「非自性及現象類者,即神我也。」,就是說我、意識不是自性,也不是現象類的,就是神我。所以神我不是自性也不是現象,那神我是什麼?是意識。神我就是意識,或者說神我的本體就是意識,其餘都是無情物;也就是二十五諦中,除了我以外,其餘二十四諦都是無情物。然後自性和神我是常有、常法的自性。因此數論派認為自性和神我是常法,這就是我們要破除的重點。

「彼等復認為樂等是外境無情性,雖無內識而實有,」~

數論派又認為苦、樂、捨等這一切的覺受都是外境無情性。這就和我們一般凡夫的想法一樣,一般眾生都認為,我所有一切的快樂、痛苦都是你給我的,我所有苦樂的感受覺受都是因為你,因為有這個境,有這個外器世界、內情眾生,或是這隻狗 、這隻貓,才會讓我快樂或痛苦。因此外道數論派就是這樣,樂等這一切是在外境無情性上,並不是在內識上,不是內識所有。

這跟佛教是不一樣,佛教所講的是一切苦樂都來自於自己的心中,所有一切的苦樂並不是在外境上,不是外境給我的。所以佛教認為苦樂等一切不在外境無情性上,而是內識,就是內心上,那外道數論派認為苦樂等一切是外境無情性。就是說內識上面沒有,內識上沒有狗!我心裡沒有狗、沒有貓、沒有男朋友、沒有外器世界、沒有內情眾生⋯。外器世界在哪裡?在外面!狗、貓在哪裡?在外面!所以數論派就是認為我心裡沒有狗、沒有貓、沒有親人、沒有受用財富,這所有一切都是外面。

但佛教不是這樣,佛教說所有一切都是來自於自己的心中,所有的苦樂感受一切都是你的心,包括外器世界、內情眾生,所有一切的現分現象,都是從你自己的心中所現的。因此這個觀點佛教跟外道是不一樣的。佛教的觀點,所有一切苦樂都是在心上建立的,而外道是在境上建立的,所以就像一般凡夫的眾生一樣,不認為所有一切的苦樂就在我們的心上,好像所有一切的苦樂是可以找、可以挖出來的,所以就一直找、一直挖,像挖馬鈴薯、蘿蔔一樣,看能不能挖出更多一點,但實際上這樣是不對的!

「然以大者享受之時,與神我不能分異體並執為我所也。”」~

外道是這樣想的~大者也好,或是意識也好,跟這個樂實際上是分開的;但是我在感受這個樂的時候,我的意識跟樂是一起的。也就是說,實際上我的意識跟樂是分開的,樂是在無情性上,但我這個意識在感受、享受這個樂的時候,它是一起的,沒辦法分開。我們一般凡夫眾生就是這樣,夫妻在一起的時候,認為說我們是一體的;面對自己的親人、受用財富時,也會說:「這是我自己的親人」、「這是我的財富」、「這是我的老公、小孩」!但實際上是不是一體的呢?不是!

但是當意識在享受這個樂感、苦感或親感、受用感的時候,就認為是一體的,不是各自的。所以這邊講大者是什麼呢?就是意識、我,我的意識在享受的時候,他認為我享受是在我的意識上,所以你看我們一般的凡夫,我在享受,所以二個是一起的,「你是我的親人」、「我們是一家人」、「這個財富是我的」。但實際上財富是財富,你是你。所以數論派認為意識跟樂是分開的,但是我在享受這個樂的時候就在一起、就是一個。

凡夫眾生也是這樣,所以為什麼每天生活都折磨來、折磨去~一下子想要拉進心裡又拉不進來,要把狗放在心裡放不進去,狗是在外面;同樣地,要把貓放在心裡、親人放在心裡、受用財富放在心裡,那是放不進去的。但是你在享受時你就把他拉進來,「我在享受!」,「我好舒服!」,「我感受到財富!」,「我的股票漲了!我的股票跌了,慘了!慘了!」。我常常聽到有些弟子們說,股票跌了我想砍,漲的時候不想砍,漲的時候就好高興,看到跌了就不想看,因此是你自己把它拉進來,你自己又把它推出去,所以這跟外道是一樣的。

外道說,樂是在意識上享受的,當我的意識在享受這個樂時,這個樂雖然是在外境的無情性上,但是我的意識在享受樂的時候,我的意識跟樂兩個是沒有辦法分的、分不清。所以這就像剛剛我講的,股票漲不停的時候,你就分不清;突然川普講話了,來個跌停,你就想要砍了。這就奇怪了,川普沒講話的時候你分不清,川普一講話你就想要砍、想要分開。我講這個《澄清寶珠論》時,加一點川普跟股票的話題也不錯,剛好跟這個內容有關係,有時候看弟子們在想什麼,偶爾也是要穿插一下。

所以我意識在享受的時候,神我意識和這個樂是沒辦法分的,不能分異體,因為已經融為一體分不開了,這就像我們中國人常講的「生米煮成熟飯」,沒辦法分了,其實這是騙人的!自己認為說不能分異體,因為這個時候我正在感受樂,受樂的是我,所以才會認為說我感受到快樂,或我感受到一個漲停,我感受一個跌停了,但實際上受樂一切跟意識是一體的嗎?不是,是各自的!但是享受的時候是一體、沒辦法分。

「如是彼等,我承認為意識,勝論外道我承認為無情故,若破彼二宗,則能破除其餘外道,是故今破彼二者。初數論外道所許之我為意識並常有,實則不應理。」~

數論派將「我」承認為意識,就是承認我的本體是意識;而勝論的外道「我」承認為無情物,就是承認我的本體是無情,這兩個出發點不一樣。外道主要是數論派和勝論派這二大派,所以只要能破除這二大派,就可以破除其餘的外道,因為其餘的外道主要是依靠這二個宗派。而數論派他所承認的意識是常法、我是常法,這是要破除的!所以重點就是要破除數論派所承認的意識是常法,要按照數論宗派的論結合連接,來破除他常有的這個我執、意識跟我。

(完)

~法具度母/法緣天女  分享(2/2)

2024/07/18 《澄清寶珠論》 (2/1)

藏密白玉佛學會/台中五方佛道場


乙二、道抉擇為無我,丁一、人無我,戊二、破遍計我,己一、破我許為意識宗


上一次所講主要是破除俱生的我,這裡稍微複習一下。我們的眼耳鼻舌身六識都不是我,因為它是一個眾多,是一個不常法。從我們的牙齒到皮膚之間,一切的地水火風空識六界也不是我,所以所謂的補特迦羅這個我是一個假立,一個執著的假立,自己說有「我」這樣的一個執著。好比因為我們的眼識不明,把花繩錯見為蛇,所以生起了執蛇之心,如果要破除這樣一個執蛇之心,你就必須要依靠燈緣一樣。所以花繩就好比我們人的諸蘊;不明的眼識,就好比像迷緣的無明,有迷緣的無明,我執之心才會生起,這蛇執、我執都是一樣的。

在黑暗中你的手去摸尋這個蛇,即便你的手沒有摸到蛇,但是蛇執或執蛇之心的這種恐懼是存在的。同樣的,我們觀察自己的全身之後,發現頭不是我、手也不是我,全身觀察的時候,都找不到所有假立的補特迦羅或是假立的這個我。雖然觀察全身後找不到假立的這個我,那能不能因此生起這個無我的定解呢?還是沒有辦法生起的。為什麼還是沒有辦法生起沒有我的定解呢?是因為我們每個人觀察未究竟的緣故,也就是因為我們觀察得不夠清楚徹底。

所以如同在暗室中掛上一個燈火,你就可以照明一切的事,你才了達說:原來沒有蛇,原來只是一條花繩子,原來我的蛇執之心只是一個錯覺,此時自然而然就會除掉這個蛇執之心。同樣的,五蘊上面的我執是一個假立的,實際上完全沒有這個我,因此,要如實的斷除一切的懷疑~我的我執是完全依靠這個五蘊,除了五蘊之外,有真正的一個我嗎?實際上是沒有的!所以這樣的一個假立上的我執應該要斷除,然後繼續修持這樣的一個無我,那自然而然最後你就可以現證無我。

戊二、破遍計我分為二:己一、破我許為意識宗;己二、破我許為無情宗

己一、破我許為意識宗

「數論外道云:“一切所知可歸納為二十五諦(自性,神我,大,慢,聲、觸、色、香、味五唯,空、風、火、水、地五大,口、手、足、大遺、密處五業根,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五身根及共同意根總為二十五)。」~

《入中論》裡面講,外道主要是依靠數論外道以及勝論外道這兩種,依靠數論派和勝論派這兩大派的外道,然後才有很多不同種種的外道宗派。所以如果能破除或抉擇這兩大宗派不成立的話,基本上所有承認這個遍計我的外道就完全破除、完全不成立了。首先第一個,破我許為意識宗,要破除的是數論派的外道。數論外道說,一切所知可以歸納為二十五諦,它就是一個完整的宗派。

為什麼叫做數論的外道呢?就是將一切所知法歸納為二十五諦:“自性,神我,大,慢,聲、觸、色、香、味、味五唯,空、風、火、水、地五大,口、手、足、大遺、密處五業根,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五身根及共同意根總為二十五”。這就是數論派他的宗派所承認的,他所建立這個宗派就是這樣。

「此神我者,能享受一切現象,而非作者,常物、離三德,無所作也。」~

數論派認為,我就是神我、我是意識。神我這個意識或是這個我,能夠享受一切的現象、一切的境,但我不是作者、不是現象。也就是說,神我不需要化生,不需要變出什麼境,他是一個享受者,能夠化生變出現象的是自性。所以自性是變現現象的作者,自性的現象是什麼呢?就是色聲香味觸等一切法,這一切都是自性所化生的。因此我、神我是享受一切現象者,我不是作者;然後,我是常法、常物,是永遠不會變動的。享受現象的我是離三德,離哪三德呢?就是離微塵、思維、冥暗這三德。也就是我的上面,微塵不成立、思維不成立、冥暗不成立,我是離這三德的,因此我的意識享受所有一切的境之外,我完全無所作。

「彼者之一切行境即從自性生,微塵(苦)、思維(樂)、冥暗(捨)三德平衡時,其名為自性,是二十三種現象之因,如瓶因之泥土也。」~

彼者就是我,我的一切行境是什麼呢?就是色身香味觸等一切法,這些色聲香味觸一切法的因是什麼?是從哪裡來?數論派講是從自性生。也就是說,外的五境是誰生的呢?是自性生。自性所生的現象有二十三種的現象,因此我(意識)是享受自性所生的色身香味觸等一切現象者。那麼這個自性的自性是什麼?他講自性的自性就是微塵(苦)、思維(樂)、冥暗(捨)三德。

那麼微塵、思維、冥暗是什麼意思?佛教講的苦,外道說是微塵;佛教說的樂,外道說是思維;佛教說的捨,外道說是冥暗。苦、樂、捨三個功德平衡時,這個平衡的本體叫做自性;或者說自性的本體、自性的自性心,就是苦樂捨三德平衡。這樣的一個自性是二十三種現象的因,這裡用如同瓶因之泥做比喻。好比要做一個瓶的話,那瓶的因就是泥土,你必須要依靠泥土才有辦法做一個瓶。所以同樣的,二十三種現象的因是自性,沒有依靠自性的話,就沒有辦法生二十三種的現象。

「從彼起意或大者:即如二面鏡子,外面現五唯,內面現神我,使聯結彼二成融合也。」~

這個自性剛開始要化現或是化生的時候,是如何化生的呢?一開始是從意或大來化生的,也就是自性中先現出意或大,所以這二十三種的現象一開始靠的就是意跟大,這個意跟大是自性生。這個意或大就如同外跟內的二面鏡子,外的鏡面可以現出色聲香味觸等這些現象;內的鏡面所現的就是意識我。好比有兩面鏡子,一個就放在我們的前面,一個放在側面,那你看眼前鏡面的時候,就會看得到自己的臉;看側邊鏡面的時候,就可以看到自己整個身體,看到自己的身材。

所以依靠前面和側面的二面鏡子,我們就可以看到自己的臉和整個身體。同樣的,意或大如同內外二面鏡子,一面可以顯現意識,另一面可以顯現色身香味觸等二十三種所有一切的現象。這就是他們數論派的邏輯。然後這兩個連接起來的時候,所謂的我或是意識,就可以享受這所有一切的現象。就好比有前面、側面二面鏡子,正面有看到我自己,側面有看到我的身材,好比色身香味觸一切的法,然後我就可以享受側面的這種身材或是這個色彩。

所以為什麼說神我可以享受一切的現象?就是這樣建立的。大家是否完全聽不懂這些外道到底在想什麼?不是外道在想什麼,是我們學佛的人都沒有動腦。若要破除外道,你就必須要比他們更聰明才行,沒有動腦,那當然就啥都不懂!所以「從彼起意或大者」,為什麼要起這個意或是大呢?因為起意或大者就如同二面鏡子,外的鏡面現五唯,就是色身香味觸等一切法;然後內的鏡面上現的是神我,這樣就可以使這二種彼此聯結融合。

「行境之時,起慢者:此慢以功德而分為現象慢、思維慢、冥暗慢三種。」~

行境之時,就是說神我意識享受一切境、一切現象的時候,我就會生起慢,起什麼慢呢?會起三種慢,以功德而分為現象的慢、思維的慢,冥暗的慢三種。

「彼等之中,從初慢生聲觸色香味五唯,以彼等功德復起空風火水地五大也。」~

首先第一個是現象慢,從初慢生起聲觸色香味五唯。也就是這個現象慢的時候,他化生的是聲色身香味觸五唯,然後聲觸色香味五唯中再生出空風火水地五大。其中聲音是虛空的功德,就是說虛空中聲音是不間斷;觸是火的功德;色是地的功德;味是水的功德;香是風的功德,所以聲觸色香味就是空風火水地的功德。

「從思維慢生五身根,五業根及共同根也,五身根者,眼等五根也,五業根者,口、手、足、大遺、密處也,共同根者即意根也,冥暗慢令助彼二者。」~

第二就是思維慢,從思維的慢生出五身根、五業根及共同根。五身根就是眼耳鼻舌身;五業根就是會演說的口,能做事的手,能行走的足,然後大遺,就是排便的肛門,然後密處。所以從思維慢生五身根、五業根以及共同意根,總共有十一根。第三個慢是冥暗慢,冥暗的慢沒有生因,也沒有生果,它是前面現象慢及思維慢的助緣。

(待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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