藏密白玉佛學會/台中五方佛道場

實際上沒有真正的我,沒有真正的親人,沒有真正的受用財富,一切都是假的。所以我們在執著的時候,是認為他是實有的而去執著的。對於我是實有的這個執著,這個執著的境是什麼?就是依靠自相續的五蘊而已。因此你所謂的我就是靠這五蘊而假立的,真正的我其實是不存在的。所以執著的這個境,是依靠五蘊而假立的我,完全就是五蘊而已,沒有別的。如果按照你所執著的這個我是實有的話,那我們自相續中的這個五蘊就要有,五蘊就是要成立。
所以如果你所謂的這個我是存在的話,那就是存在這五蘊之中,五蘊之外是沒有的。在這裡我們就要用智慧觀察我如何成立,觀察的對境是五蘊,在五蘊上面這個我到底有還是沒有。所以用智慧觀察如何成立有我之理,除了五蘊之外有沒有什麼其他的法呢?沒有!其實這五蘊裡面就包括所有的一切法。因此我們首先就從五蘊裡的色蘊上面觀察思惟:到底我成不成立?用智慧去觀察成不成立這個有我,有沒有這個理。

「即是三十二牙齒,二萬一千根頭髮,二十指甲等皆非我,我並非三百六十骨節以及身之血液,我亦非涎液及非鼻涕等液汁,我非膽汁非膿水,我非身內外之脂肪,亦非身汗,肺肝亦非我,心臟等其餘內臟亦非我,我亦非大糞與尿水。肌肉與皮膚皆非我,身熱與呼吸等身內外之諸氣亦非我,眼等諸孔穴亦復然。」~
從這個色蘊開始,首先要看32 顆牙齒裡有沒有我?32 顆牙齒是不是我?如果32 顆牙齒是我的話,那就變成說有32 個我,但我們不會認為這個我有 32 個,不會這樣去執著,我們執著的是我只有一個,沒有人會認為我有 32 個。因此這樣的一個原因,所以牙齒不是我,32 顆牙齒都不是我;如果牙齒是我,那32 顆牙齒拔掉的話,拔一顆就少一個我,拔兩顆就少2 個我,全部拔光了,那就是完全沒有我了,我就已經破除了,就沒有可以執著的我了,因此32 顆牙齒不是我。
同樣的道理,我們每一個人的頭上有兩萬一千根的頭髮,這兩萬一千根的頭髮是不是我呢?不是!如果這兩萬一千根頭髮是我的話,就有兩萬一千個我,但我們也不承認說有兩萬一千個我。因此,兩萬一千根的頭髮就確定跟我沒有關係了,都不是我。所以牙齒上面沒有我,頭髮上面也沒有我,再來觀察指甲是不是我?我們人有二十個指甲,但二十個指甲都不是我,如果是,就有二十個我,我們不會認為有二十個我,所以指甲也不是我。

以此類推,三百六十根骨節也不是我;我們身上的血液不是我;我也不是口水和鼻涕等這些液汁,這些都不是我。所以從我們人的這個色蘊地水火風空識的假合中,從地界、水界、火界⋯等我們要一一的去觀察思惟,一一的破除,抉擇之後發現都不是我。比如前面觀察的三百六十根骨節,這些都是屬於地界;身體裡面的血液、鼻涕等液汁,都算是水界,觀察之後,發現這些都不是我。再觀察抉擇我不是膽汁、非膿水,不是身體內外的脂肪,也不是身體的汗水,肺、肝也不是我,心臟等所有的五臟六腑都不是我。
然後大糞和尿水不是我,肌肉和皮膚不是我,身熱也不是我,這屬於火界,我們人的溫度算是火界;而這個呼吸等身內外的氣也不是我,我們平時深呼吸,吐氣和吸氣這些都是屬於是風界;然後眼睛、耳朵等諸孔穴不是我(耳朵裡有一個洞像木耳一樣,裡面是空的),這個就是就是地水火風空的空界。那麼這一切是不是我呢?都不是!所以我們在執著這個我的時候,從來不會執著這個我是很多個,我們是認為我只有一個而去執著的。

但前面所講的法都是眾多,不是一個,所以都不是我。另外我們每一個人所執著的我是常法的,認為有一個常法的我,但是前面講的牙齒、頭髮、涎液⋯等所有一切,都是不常法的,因此眾生所執著的跟這個實際的現相,兩者是不相同的法相,也就是眾生執著的方式跟實際上是不同法,完全是講不清楚,不符合邏輯的。所以如此可以抉擇這些所有一切法都不是我,從色蘊中的牙齒開始分析,其實都沒有一個是我。
「因為彼等是零碎有分,眾多微塵,無常等故,彼聚合及支分皆非我,如《經莊嚴論》云:『卑劣非處不同法相故。』如是所說也。~
眾生在執著的時候,執著的這個我,他不認為是眾多的我,執著的我只有一個,而且永遠都是常法的,所以我們就開始去執著。但實際上這樣不對,因為五蘊的這些所有一切都是不常法,所以你的想法、你所執著的,跟實際這個法是不相合的,為什麼呢?因為五蘊這些所有一切都是眾多零碎的組合,都是可以分,不是不能分的。而且眾多到什麼程度呢?是像微塵一樣,例如牙齒有32 顆;頭髮有二萬一千根;指甲有 20 個。

皮膚、內臟等等又都不一樣,是零零碎碎的東西,根本就不是一個!所以說「眾多微塵,無常等故,彼聚合及支分皆非我」,一個零碎且眾多的微塵聚,而且一瞬間、一瞬間或是一剎那、一剎那就有可能會滅、會無常的,根本就不是什麼常法,這所有一切都是一個聚合而已,你所謂的執著的這個我,就是一個聚合的東西而已,所以這個聚合的東西都不是我了。這些聚合的東西,牙齒就是牙齒,頭髮就是頭髮,各有各的名稱,各有各的不同用途和不同的地方。
所以這些聚合的東西根本就不是你所謂的可以執著的這個我,它是可以聚合也可以分的,因此和我們所謂的我、所執著的這個我是不同法的。我們在執著這個我的時候,認為我是常法的,我是可以自主的,是這樣的一個想法而去執著的;但是這些所有一切法從五蘊開始講,開始觀察分析,這些所有一切沒有一個法是常法的,沒有一個法是一個的,所有的法都是眾多微塵聚,所有一切法都不是可以自主的,不是你想的這樣。

所以如《經莊嚴論》中講「卑劣非處」就是說,身五蘊根本就不是生起我執的處。你所執著的這個五蘊,我們身體的外內一切,你生起我執的這個身體,根本就不是你這個我可以執著的處(境)。簡單來講,我們每一個眾生對自己五蘊的貪著,根本就不是你可以貪著的處,所以你是錯誤的。你的眼耳鼻舌身意也好,或是五蘊也好,六境也好,這些所有一切都是零碎而且可以分離的眾多微塵聚,一切都是不常法的。
所以在這樣一個完全不常法、微塵聚合的法上,你在執著什麼呢?它根本就不是可以執之處,所以卑劣非處就是這個意思。我們這個五蘊,或是說我們這個血肉的身體,根本不是你這個我所依靠之處,所以說卑劣非處不同法相故。你所執著的這個我與五蘊根本就是不同的法,你之所以可以講,是你自己亂執著、亂假立、亂扣帽子,隨便靠一個你能執著的就說:這就是我!所以我是一個常法,五蘊是眾多零碎的不常法,兩者根本就不同法,你執著的地方錯了!
(完)
~法具度母/法緣天女 分享(3/3)